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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首届《作家》“金短篇”小说奖揭晓。铁凝的《暮鼓》、金仁顺的《僧舞》、范小青的《下一站不是目的地》、叶弥的《亲人》、刘庆邦的《习惯》、苏童的《她的名字》、林那北的《前面是五凤派出所》、阎连科的《把一条胳膊忘记了》八篇作品获奖。评委会通过两轮投票,选出了最终的获奖作品。
记者了解到,《作家》“金短篇”小说奖,只针对短篇小说,须要发表在《作家》杂志“金短篇”栏目中的作品。该奖项旨在表彰具有优秀艺术品质的短篇小说,鼓励一直坚持短篇小说创作、为中国当代短篇小说的振兴和发展作出贡献的作家,促进短篇小说的创作繁荣。
据悉,首届《作家》“金短篇”小说奖评奖委员会由格非担任主任,胡平、施战军、彭程、叶兆言、林建法、何向阳、张清华、李洱、东西、张学昕任委员。
(来源:中华少年作家网/作者:欣儿)
责任编辑:文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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